搞懂網路經濟必讀經典
科技會進步,使用的技術會不一樣,但是經濟法則和原理是不會改變的。面對網路新經濟,你不需要一套全新的經濟法則,你真正需要的是從過去的教訓得到洞見,應用在新的情境。
今天我們來讀一本經典。這本書在1998年出版,可以說是第一本由經濟學家為當時還方興未艾的網路新經濟,提供一份商業決策的指導方針。
現在,經過超過20年的時間,回頭再讀這本書,你會發現書中提到的重點幾乎就是我們現在面對的挑戰。這也難怪直到今天,這本書仍被視為搞懂資訊經濟或網路經濟必讀的商業策略經典。
當網路開始進入我們的生活,許多事情發生改變。但作者明白表示,雖然科技會進步,使用的技術會不一樣,經濟法則和原理是不會改變的。
凡是經過數位化的內容都是廣義的「數位產品」。一旦你開始提供數位產品,成為資訊經濟中的一員,你就必須了解數位產品的特性:
1創造及組合成一套數位產品很昂貴,例如一部電影可能要花1億美元製作。
2複製數位產品則十分便宜,甚至趨近於零。
3數位產品是一種「體驗型商品」──你通常必須取得並使用它,才能確定它的真實價值。
4對於數位產品來說,品牌印象和公司知名度主要是來自「圖像」。
5現在可用資訊如此之多,資訊供應商的價值通常來自「過濾無關的資訊」,以及「突顯或溝通重點何在」。資訊愈能量身訂作,對於消費者的價值就愈高。
6網際網路最獨特之處是可以傳遞個人化資訊。
7今天消費者使用相同的資訊,卻有能力做更多事情。
8要在資訊產業競爭一席之地的公司更強調自己與其他公司的相容性,而不是試圖超越直接競爭對手。
9「技術鎖定」成為資訊經濟的常態。一旦採用一種資訊系統或技術,要轉換成其他系統的成本就會比較昂貴。
10許多資訊科技都存在網路效應。因此在早期階段,成長和達到臨界數量比獲利更重要。
11在資訊經濟,策略行動的時機比其他因素更為重要,管理消費者的期望變得格外重要。舉例來說,如果一家公司太早宣布自家產品即將有改良版本,現有產品的銷售就會停止。另一方面,如果等到太晚,競爭對手可能會搶先動作,奪走產業標準的話語權。
對於數位產品的特性有了認識之後,再來思考你的商業模式,才有可能對定價、智慧財產權、技術(或系統)鎖定、網路效應、相容性和競合關係、產業標準及政府法規等等,做出明智的決策和應對。
不斷回到問題的本質上思考,不要被琳瑯滿目的科技搞得頭昏眼花而失去焦距。永遠不要忘了,資訊經濟不需要全新的經濟準則。基本的推力還是一樣的,只有炒作的話題是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