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絲(Taylor Swift)1989年出生在賓州的一個富裕家庭。父親是美林證券的股票經紀人,祖上三代都是銀行行長;母親曾是投資基金的行銷主管,後為全職家庭主婦。值得一提的是,泰勒絲的外祖母在當時是個頗為知名的歌劇演唱家。
毋庸置疑,泰勒絲的人生起點比一般人都來得高,父母也非常用心栽培,為了培養孩子品格,刻意買下賓州東部的一座聖誕樹農場,父親甘願每天通勤上班,好讓泰勒絲有個美好的童年,可以盡情奔跑,任由想像帶她去任何地方。
不過,她的父母同樣重視現實世界中的成功,甚至在替她取名時,就刻意取了一個中性名字,因為他們期待將來女兒會往企業界發展。「我媽媽覺得這樣很酷,如果有人拿到一張寫著Taylor的名片,就不會知道是男生還是女生。」
然而,泰勒絲從小就愛編童話故事、唱迪士尼歌曲。6歲時,她發現一張黎安.萊姆斯(LeAnn Rimes)的唱片,開始如飢似渴地聽了起來。「從那時起,我就只想聽鄉村音樂,」她說。費絲.希爾(Faith Hill)、仙妮亞.唐恩(Shania Twain)和狄克西女子合唱團(Dixie Chicks)等90年代當紅女歌手,都是她的偶像。
她雖然參加過兒童音樂劇團,也經常在當地活動上獻唱,但真正讓她著迷的,是卡拉OK舞台。11歲時,她開始固定到一家餐廳參加每週卡拉OK比賽,連續唱了一年半,直到終於奪冠。
不過,泰勒絲的同學並不覺得鄉村音樂有多酷。在初中,只要你跟別人有不一樣,就會被貼上「怪咖」的標籤。曾經的朋友,現在變成躲在角落裡嘲笑她的女生。午餐時,沒人找她一塊吃飯;頭髮毛躁成了笑柄。她試著參加運動隊想要融入,但她顯然沒有什麼運動細胞。
轉機來自一把十二弦吉他。當她一拿起吉他,就根本停不下來。她會一直彈到手指流血,媽媽只好幫她把手指纏起來。你可以想像,這讓她變得多「顯眼」,同學會說:「快看,她的手指,好怪。」
但她一點也不在乎其他女生怎麼說,因為她知道放學後,她會回家寫一首關於這一切的歌。
泰勒絲的「怪」不只顯現在音樂上,更展現在她的自信上。很多人到了17、18歲都還不知道以後要幹嘛,但她11歲就清楚知道自己將來想做什麼。
父母全力支持泰勒絲的興趣。她9歲就定期前往紐約接受聲樂與表演訓練,11歲時開始嚮往到美國音樂之城納什維爾(Nashville)發展,父母經常開車載她從賓州的聖誕樹農場一路顛簸到納什維爾的音樂街,在每家唱片公司的前台留下試聽 CD,他們還在當地幫她找了吉他老師正式學藝。
並不令人意外的是,那時泰勒絲得到的多半是譏笑不是讚賞。她回憶說:「基本上,所有唱片公司都說:『啊,好可愛,她還只是個小孩子。』他們還說:『放棄妳的夢想吧,回家去,等妳18歲再回來。』但我選擇不去聽這些話。我無法接受必須等到18歲才能當上歌手,所以我就一直不斷回去。」
最終,泰勒絲在14歲那年拿到索尼旗下RCA唱片的寫歌合約,父母也在她幾年來每天苦苦哀求之下,答應全家搬往納什維爾定居。
從此,她開始了一種被她形容為「非常奇怪的生活」。白天上學時,她像個十幾歲的青少年,但到了晚上,卻像45歲的成年人,母親會去學校接她,載她市中心和其他創作者一起寫歌。
RCA遲遲不肯給她唱片合約,堅持要等到她18歲再說。
在納什維爾,主流看法認為:25歲以下的人不可能會想買鄉村音樂專輯。但從10歲起就聽著桃莉.芭頓(Dolly Parton)和珮西.克萊恩(Patsy Cline)長大的泰勒絲,認為這是胡說八道:
「電台裡的歌不是婚姻,就是小孩,或是安定下來的生活。我完全無法產生共鳴。我寫的歌,都是關於只交往了幾週就劈腿的男生,還有我正在經歷的一切……我覺得,既然有跟我同齡的人在創作,鄉村音樂就應該能和我們這個年紀的人對話。」
儘管泰勒絲才14歲,但她真的覺得自己快沒時間了。她寫那麼多歌,只想趁這些作品還真實反映她的生活時,把它們收進專輯裡,唱給大家聽。
於是,她做了一件在納什維爾前所未見的事:她離開了當地最大的唱片公司,親自籌辦一場展示演出,結果被前夢工廠高層新創立的獨立唱片公司相中,成為該公司的首位簽約藝人。
泰勒絲16歲時發行了第一張同名專輯。銷售表現不錯,打進告示牌鄉村音樂榜前20名。原本大家以為熱度會慢慢下滑,沒想到專輯卻一路往上爬,最終登上主流排行榜的冠軍。
隔年11月,她的第二張專輯《Fearless》發行,起跑速度更快,而且是快得驚人,專輯直接空降冠軍,並連續霸榜八週。西洋樂壇一代天后從此誕生。
Taylor Swi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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