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開 Scrum 專案的方式如下:
程序 1-1 組織:挑選產品負責人
每一個 Scrum 專案都需要一位產品負責人。 產品負責人必須擁有以下事項:
■領域知識──了解什麼是可達成的,而且知道達成後什麼東西會有價值。
■做決定的權力──並為結果負責。
■隨時可見──產品負責人必須就在附近,有需要便解釋該完成什麼事以及原因。
■負責做出價值──產品負責人必須知道要以什麼樣的標準來評估成功,以量化方式展示進度。
■了解整體專案的風險與報酬。
■了解終端用戶強烈想要的東西。
程序1-2 組織:召集擁有正確技能的3到9人成立Scrum團隊
優秀團隊有3項特徵:
■強大的企圖心
■自動自發──自我規畫、自我管理
■跨功能,擁有一切必要技能
最具生產力的Scrum團隊為3到9人。 如果人數超過那個數字,溝通會出現問題,大家工作時會產生誤解。事情要能做好,你必須讓團隊小而忙。
程序 1-3 組織:挑選Scrum隊長
Scrum 隊長要做的事包括:
■召開每一場每日團隊會議。
■確保事情透明公開。
■幫助團隊找出妨礙進度的東西,消除所有路障。
■指導大家以最佳方式運用 Scrum 架構。優秀的 Scrum 隊長將確保:
■不讓任何人多工。
■任務要完成。
■事情一次就做對。
■每個人都以能夠持久的步調做事。
■目標要具有挑戰性,但切合實際。
■不存在任何愚蠢的政策。
■工作場所平和又有效率。
程序 2 預想:擬定產品待辦事項
■建立路線圖
■依據價值排出順序
■改善與評估整體專案
產品待辦事項是一張明確的清單,它根據附加價值的多寡,依序排出需要完成的事項。產品待辦事項只能有一個版本。
Scrum 真正的目標是,盡快將「最低可行產品」(MVP)交到未來顧客手中,取得他們的意見回饋。接著你把回饋納入決策過程,據此排出待辦事項的先後順序。
程序 3 開發:進行衝刺
■計畫
■動手做
■展示或檢討
■分析與學習
衝刺不超過 1 個月。多數的 Scrum 專案通常使用 1 周或 2 周的衝刺。
檢視待辦事項時,確認為衝刺選擇的項目:
.實際上可行,而不是理論上可行。
.擁有讓事情能完成的充分資訊。
.小到能夠準確評估。
.對於所謂「已完成」有合理的定義。
衝刺要成功,一定要讓工作透明清楚。最常見的方法是:
■所有事項放上 Scrum 板。
■畫出燃盡圖(Burndown Chart)。
衝刺的核心動力是每日的站立會議。這個會議的議程十分簡明。你只需要讓每個人都回答同樣的 3 個問題:
■你昨天達成什麼?
■你今天會做什麼?
■你遇上什麼困難?
衝刺的最後是成果展示,團隊給大家看產品進度。任何人都能參加。 產品展示結束後,接著召集團隊進行檢討回顧。這裡你要檢討的是流程,而不是把出錯的地方怪罪某人。
程序 4 調整:讓使用者試用產品
■得到使用者回饋
■將使用者心得納入產品待辦事項
■更新與演進